行業資訊
Industry information
嚴厲打擊威脅燃氣安全違法行為
防范和遏制城鎮燃氣事故發生
推進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大連市城鎮燃氣安全
專項整治工作專班
公布6起
城鎮燃氣領域執法處罰典型案例
1
金普新區曹某波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違法案
2024年3月7日,金普新區交通運輸局在執法中發現,曹某波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使用貨車從事拉載瓶裝燃氣運輸經營。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構成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違法行為。依據有關規定,金普新區交通運輸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2
金普新區亮甲店某液化氣站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案
2023年7月15日,金普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在執法中發現,亮甲店某液化氣站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
依據有關規定,金普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責令涉事液化氣站停止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5000元的行政處罰。
3
金普新區周某超非法運輸危險物質案
2023年8月24日,大連市公安局金普新區分局在執法中發現周某超使用轎車運輸瓶裝燃氣。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構成運輸爆炸性危險物質的違法行為。依據有關規定,大連市公安局金普新區分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4
普蘭店區某液化氣站違規銷售充裝單位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燃氣案
2023年9月29日,普蘭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收到涉嫌違規為非自有鋼瓶充裝燃氣的案件線索。
經調查,該液化氣站確實存在違規銷售充裝單位擅自為非自有鋼瓶充裝燃氣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2023年10月9日,普蘭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現場檢查情況、處罰建議一并移交至普蘭店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實施行政處罰。依據有關規定,普蘭店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5
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某電器炊具店銷售不合格燃氣金屬軟管案
2024年8月9日,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在抽檢中發現,該電器炊具店銷售的型號為亞倫RJB-TY-C-10燃氣金屬軟管抽樣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4年8月14日,執法人員到該店現場檢查,現場發現型號為亞倫RJB-TY-C-10燃氣金屬軟管4根。
該電器炊具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該批涉案產品采取扣押行政強制措施,并下達了《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依據有關規定,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不合格燃氣金屬軟管4根、沒收違法所得20元、罰款440元的行政處罰。
6
莊河市某液化氣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作業案
2024年3月11日,莊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莊河市某液化氣有限公司充裝作業人員徐某、初某某無證上崗,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執法人員現場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現場作業人員徐某、初某某在取得氣瓶充裝作業資質后,方可從事充裝工作。
2024年4月30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徐某、初某某仍未取得相應資格繼續從事氣瓶充裝活動,逾期未作出相應整改。依據有關規定,莊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2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拾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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